重庆大学关于评选2016年镇泰奖助学金的通知
编辑:zzzx  阅读次数:  发表日期:2016-11-04

关于评选2016年镇泰奖助学金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教育、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勤奋学习、全面发展,早日成为国家、社会有用之才,同时也为了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,树立镇泰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,经双方友好协商,镇泰集团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“镇泰奖学金”与“镇泰助学金” ,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镇泰奖学金

(一)推荐名额及范围

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共计40名。

单位

名额

单位

名额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1

软件学院

1

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

学院

1

生物工程学院

1

电气工程学院

1

数学与统计学院

1

动力工程学院

1

体育学院

1

法学院

1

通信工程学院

1

光电工程学院

1

土木工程学院

2

化学化工学院

1

外国语学院

1

机械工程学院

2

新闻学院

1

计算机学院

1

艺术学院

1

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

1

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

1

建筑城规学院

1

自动化学院

1

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

1

物理学院

1

弘深学院

1

生命科学学院

1

公管学院

1

美视电影学院

1

UC联合学院

1

博雅学院

1

航空航天学院

1

基金会

5

汽车工程学院

1

药学院

1

(二)奖励金额

每人获奖金人民币贰仟圆整(2000.00元)

(三)评选条件
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,举止

文明;

2.积极参加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身心健康;

3.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;

4.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、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;

5.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获得国家、省部级各种

奖项者优先考虑;

6.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;

7. 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。

(四)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

1.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,由班团组织讨论、民主推荐,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,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,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,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。

2.被推荐为奖学金的学生填写 “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”(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), 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,于11月15日(周二)下午5:00前送交学生工作部102办公室,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。

3.被推荐学生还须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(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),由学院统一于11月15日(周二)下午5:00前发送邮箱至jxj@@@@@cqu.edu.cn。

二、镇泰助学金

(一)推荐名额及范围

本次镇泰助学金不予申报,名额分配给因“博世助学金”资助方名额调整而被替换的学院,共10名,已被相关学院推荐申请“博世助学金”的学生作为本次镇泰助学金申请人。

(二)资助标准

每人人民币叁仟圆整(3000.00元)

(三)评选条件
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,举止文明;

2.积极参加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身心健康;

3.家庭经济困难、学习刻苦、成绩优秀;

4.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、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;

5.同一学年未获得其它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。


联系人:(镇泰奖学金)罗老师,65103554

(镇泰助学金)王老师,65112427



党委学生工作部

2016年11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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